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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电子屏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公告

2012-07-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电子屏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BZFCG12-10007(招)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P10室外全彩屏 数量:11台 预算金额:1001000元
第二包: P6表贴三合一室内全彩屏 数量:9台 预算金额:729000元
第三包: P5表贴三合一室内全彩屏 数量:19台 预算金额:1140000元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闸北区各学校
5、交付日期:根据用户方要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电子屏的生产厂商,或者是由电子屏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以上(含四级)代理商。
4、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制造厂商(包括出具授权证书的)须具有相关产品三年以上生产或销售服务经验;
6、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诚实守信。
7、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
5、代理商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以上(含四级);
6、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单位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7月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80号403室(近上海火车站)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8月14日 9:00 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4日(星期二)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80号五楼会议室(近上海火车站)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80号五楼会议室(近上海火车站),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号码:63805390*7922、7926
传真电话:63805390*7924
联 系 人:杜俊妮、宗薇薇
采购人: 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
电话号码:56630990*1051
联 系 人:徐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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