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就绍兴县综合档案馆气体灭火系统及火灾漏电监控系统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X2012047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承包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图【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气管、消防报警)、火灾漏电监控系统】中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售后维修服务等。一般包括(但不仅仅限于这些内容):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启动装置、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及探测器等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漏电监控系统的设备供货(含安装及售后维修服务)、附配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深化设计、包装、运输、装卸、管道安装、防腐、劳务、材料、质检(第三方检测、自检)、调试、技术资料费、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总包配合服务费、安全设施、保管费、直至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培训及售后维修服务等工作,详见项目施工图。
三、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定标后起算,招标人将于中标后10天内发出开工指令,中标人进场施工,要求于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初步安装及调试;初步调试采用临时用电(建安工程初验前完成初步调试,具体应配合土建总体进度及精装修进度同步)正式调试验收在永久通电后10天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②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下列条件:a、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与一个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且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制造商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单位;b、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⑤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独立法人。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 4 日至2012年7月 12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台。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 31 日上午9 时30 分。
七、投标地点: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号交易室。
八、开标时间:2012年7月 31 日上午9 时 30 分。
九、开标地点: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号交易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交付方式: 汇票、电汇,其中电汇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绍兴县支行
银行账号:1211021009049030609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还需要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气体灭火系统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代理商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料,并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
2、凡参加绍兴县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均需办理投标人会员注册,提交会员申请资料并办妥会员IC卡。具体详见绍兴县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sxxztb.gov.cn),联系电话0575-84130786。
3、凡申请报名参加绍兴县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均需办理网上报名,否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点:绍兴县群贤路20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5楼
联 系 人:陈燕萍
联系电话:0575-88682898 传 真:0575-88682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