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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演播室、网络访谈室、“媒体之家”建设项目

2012-06-21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900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演播室、网络访谈室、媒体之家建设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EZC-2011-ZX714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演播室、网络访谈室、媒体之家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演播室、网络访谈室、媒体之家建设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所投货物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湖北本地有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3、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投标人对所投货物(主要设备、软件)必须取得厂家的有效授权书,所投非编软件生产厂商必须具备计算机集成一级资质认证/ISO9001/14001体系认证,所投非编货物需具备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检测报告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

五、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原件),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领取(参考格式附后);

登记领取时间:2012619日至2012628日(工作时间);

登记领取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2室。

七、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27129:30(注: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27129:30时;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定于201262815时在401会议室召开项目答疑会,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认为招标文件有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的投标人,均应在201262815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答疑会的内容(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 对于在20127917时前未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段俊、倪慧荣

电话/传真:027-87835126027-87835104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洪山家乐福背后)

2.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27-67888922

联系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356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619

 

 

 

 

 

 

 

 

 

附:

法人代表授权书

(获取招标文件时使用)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现委派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领取你中心组织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演播室、网络访谈室、媒体之家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ZC-2011-ZX714,全权代表我单位进行项目报名登记相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盖章生效,并在年月日内有效。

附被授权人情况 :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E-mail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所投包号: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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