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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延期采购项目公告

2012-06-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汉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延期采购项目)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编号:HBTY-WHS-FW-2012-001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2、采购内容:

依照武汉市公安局下发的《武汉市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标准》、《武汉市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施工规范》、《武汉市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通知的要求,对“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项目”和“汉口火车站城市视频监控项目”进行:

(1)系统平台软件的安装调试;

(2)系统数据的录入、维护;

(3)EPON网络的调试及运维平台的安装调试;

(4)市、区两级平台的互联互通调试;

(5)监控中心PC客户端及电视墙解码器的安装调试;

(6)系统安全设计与集成;

(7)系统培训;

(8)验收及售后”及其它相关工作。

保证系统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武汉市公安局组织的“城市视频监控项目”验收,并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

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4、合格的服务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服务商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服务商必须有独立承担并完成武汉市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4)服务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服务商须在本市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服务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服务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报名前,请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江汉区人民检查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提交告知函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614日起至2012年622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报名,报名时必须由拟派委托人携带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并提交一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6269:30时(北京时间)

4、谈判时间:2012年6269:30时(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会议室

6、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和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四.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027-8548172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琳 电话:027-836158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苏科长电话:027-85728222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4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与江汉区 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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