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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报春中学录播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6-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报春中学录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072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报春中学录播系统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录播系统1套
(四)预算资金:254410.00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四)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课件录播系统、直播系统、图像跟踪定位系统、智能导播系统、非编系统等)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六)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七)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国家建设部颁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或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发售文件时间:2012年6月7日—6月13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发售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712室)
(三)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报春中学
地 址:黎安路339号
联 系 人:李春韶
联系电话:64125678-8113
传 真:54173876

招标代理人: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瞿溪路350号17楼
联 系 人:刘欣烨
联系电话:53073399-223
传 真:53072161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 煜
电 话:64985000-605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交报价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报春中学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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