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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隔离栏、LED电子显示屏等维修服务”项目

2012-05-18 来源:四川绵阳政府采购网

MYZC招(2012)39号“城市道路隔离栏、LED电子显示屏等维修服务”项目正在发放招标文件2012-5-18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绵阳市城管局“城市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自行车存车杆、LED电子显示屏维修服务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MYZC招(2012)39号
二、招标项目:城市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自行车存车杆、LED电子显示屏维修服务
三、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包1:城市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自行车存车杆维修服务;包2:LED电子显示屏(含大型交通标志牌)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供应商。包1投标商须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包2投标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25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13楼12号)购买,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16 234711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13楼8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绵阳市城管局
地 址:绵阳市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1168833
采购代理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13楼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游女士
联系电话:0816-2336506
传 真:0816-233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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