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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第二期投影机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012-05-07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2年第二期投影机电子集市协议供货
2、招标编号:shcg12-00169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2012年第二期投影机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包括LCD投影机和DLP投影机,共28个分包。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包括郊区、县)。
5、交付/服务日期:10天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制造厂商因注册经营范围、内部管理体制限制等原因不能直接投标的,可以授权其国内下属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并书面说明理由。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05月0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05月23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申请。申请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5月13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5月28日(星期一)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021-63781056
传真:021-63186094
Email:xjt@sh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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