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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2-04-10 来源:浙江舟山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发改审批【2011】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新城翁山路、星岛路口,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180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主要由交易中心大楼和A、B两幢高层建筑和裙房组成。其中A座地上建筑面积27600平方米,B座地上建筑面积40600平方米,交易中心52900平方米,裙房5400平方米,电力开关站300平方米。
2.2工期要求:总工期570日历天,其中交易中心要求在2012年5月份交付使用(如土建工程延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所有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及图纸深化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
3.4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备案登记表(跨年度企业须年审合格)。
3.5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文件和舟建委[2008]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7其它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项目核销记录)。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企业安全证书、三类人员安全证书真实有效。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新城水务大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舟山市建设招投标交易员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须由各投标单位交易员办理,同时必须出示有效交易证,注: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证件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typt/pgl1.asp?id=583或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新城建设大厦C座12楼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
邮编:310009                    邮编:310030
联系人:苗坚敏                  联系人:严桂俊
电话:0580-2161002              电话:13857196656
传真:                          传真:0571-8515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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