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公安局执法仪、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2]A108号计划下达函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YGGZYJYZX20120019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安局执法仪、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执法仪22台、同步录音录像28台。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从事相关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
2、报名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良好信誉,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具有电子认证使用密码许可证。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委托人代理报名的须带经企业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后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时须带原件。(详见附件十二)
2、投标人必须带移动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执法仪样机各1套,未提供样品为无效投标。
3、参加投标供应商需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十三)
四、供应商可在 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4月12日(工作时间)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七、开标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 时
八、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采购人:大冶市公安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8711931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系人:徐晓斌
电话:0714-8843016 邮编:4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