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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2-2013年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公自动化、电器设备供应商公开招标

2012-01-3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采购公告 详细信息
   
 采购公告标题:
2012-2013年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公自动化、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2012-2013年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公自动化、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LZCGK2011-88
公告日期:
2012年1月29日20时14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乐山市财政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办公自动化设备
项目内容:计算机(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工作站)、打印机(包括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机、扫描仪、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碎纸机、硒鼓、墨盒墨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电器设备
项目内容:电视机、摄影、摄像器材(包括照相机、镜头、摄象机、摄录一体机)、空气调节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湿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8、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在乐山市中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10、工作人员(工作合同在一年以上)在10人以上,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11、近三年在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5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购买。
 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标书发售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2月22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开标日期:
 2012年2月22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财政局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60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27703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 548号(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传 真:0833-2435195
 其它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备    注:
 备注:其中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五类投标产品应是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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