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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大屏显示系统设备采购

2011-12-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111210007批准,现就_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单位大屏显示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_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大屏显示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         项目编号: GXZC2011-G1-10902 -JD1

三、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DLP显示单元

16

DLP显示单元信号处理

16

多屏处理服务器系统

1

多屏处理应用服务器

1

502N节点机

8

定制线缆

1

显示单元底座

8

RGB信号分配

2

系统工程专用线缆

16

大屏幕显示墙应用管理系统软件

1

大屏幕显示墙网络图像处理软件

1

大屏幕显示墙虚拟浏览器软件

1

大屏幕显示墙控制终端

2

19机柜

1

高清13倍变焦的摄像机

1

高清13倍变焦的摄像机配套控制台

1

交互式数字平台

2

电视墙解码器

5

码流转发板

1

RS422/485光猫

2

32数字调音台

1

数字转模拟输出卡

2

投影机专用灯泡

2

HDMI光端机

2

SDI单向高清光端机

2

2路高清解码器

1

SDI0200  21出转接口

1

电子桌牌

45

活动式背景墙

1

挂壁式拼接显示墙降温空调

2

350兆无线集群指挥调度台

1

综合辅材

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112302012 19日(工作日),上午_830-1200_;下午300-530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不办理邮购。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49000

投标人应于2012 1 18 1730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转帐、现金等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_087886120100304013378_,并至中心财务(201室)换取收据。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 1  198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 1 19 8 30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   网上查询网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

十二   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廖工;电话:0771-28512432846035Fax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985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 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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