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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农业博览园LED显示屏及安装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1-12-30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农业博览园委托,对长春农业博览园LED显示屏及安装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农业博览园

  三、项目名称:长春农业博览园LED显示屏及安装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1-12-3022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2011-12-3022605100006051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1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LED显示屏及安装工程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造价80%。 2、设备全部交付、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造价15%。 3、剩余5%的保修金两年后一周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保期两年, 两年内免费维修。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农博园

  项目负责人:金光国

  联系电话:0431-84558723

  地  址:

  邮  编: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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