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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监控工程项目资格公告

2011-12-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监控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

联系人:李宇峰

联系电话:053185085553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二楼

联系方式:0531-66603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监控工程项目

JNCZJZ-2011-377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安全防范一级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投标时必须携带与招标相关的产品彩页及相关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时必须携带与招标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人授权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中加★号的部分为必须满足项,相关检验、检测、评测报告以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为准,授权书及质保承诺书以厂家出具的原件为准;主要设备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7) 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进行自审,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标书;

8) 中心实施采购文件标前答疑制度,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质疑的请在标书购买截止日期前提出,按责任由招标人或中心进行答复;

9)中心确定为投标资格后审方式,由见证律师审核;

10)参加投标的厂家必须是投标、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11)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中心将投标单位的信息向检察机关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依据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评审中发现凡是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11122320111229

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发售窗口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一楼大厅

谈判文件工本费:500/份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一份

下载地址:“www.jngp.gov.cn”→“普通下载区”→“其他下载区”。

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购买标书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接受报价时间:20111231日上午83093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2011年12月3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九、标书论证制作负责人:宋涛

联系电话:0531-66603123

    真:0531-66603123

    编:250101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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