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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011-12-23 来源:广东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顺德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 
    一、 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 
    2011年 12月23 日至2011年12 月 29日17时截止 
    二、 拟定采购供应商:青岛美吉佳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三、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顺德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是一个完整的监控网络系统,由13个子站、1个中心监控系统和1个系统支持实验室构成。自2005年以来,该监控系统的运行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和顺德区环保监测站的要求,根据我区系统的特定硬件资源配置,定制开发出与国家技术规范和顺德区环保监测站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在线信息管理与运行控制系统――《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并已成功投入运行,经多年检验,该系统运行表现高效、优良。 
    多年来,该监控系统的13个子站中,其中的4个子站(大良街道区域内)的运行属区财政支持,其余9个子站的运行由其余各镇街财政支持。目前各镇街财政支持的子站运行,全部由《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的技术开发和运营商提供运营服务和技术支持,而整个监测系统的运行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仍由区环保监测站统一监督实施。 
    与一般的网络监控系统不同的是,《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是一个包含特定硬件设备,并与其性能和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相适应,而开发出来的一个数据生成管理与设备运行控制的监控系统。系统平台定时自动或即时操控执行,结合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的巡视维护工作,完成系统的控制、运行、质控(零/跨度、精度、多点、效率)检查任务,对我区的空气质量监控起到关键的作用,该系统完善的技术集成了顺德区和下辖各镇监控网络的所有型号监控系统设备。 
    随着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根据相关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运行,有关的技术升级势在必行。目前,我区需要对《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在现空气自动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持体系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技术升级要求 “十二五”期间完成。 
    在此情况下,若更换技术支持资源,势必导致以下情况的发生: 
    1)更换技术支持资源,将因技术过渡障碍,导致重建新的监控系统,废弃现有的《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甚至造成与其紧密相关的硬件设备的更换,造成资源浪费; 
    2)人为割裂我区完整的空气自动监控网络系统及其技术支持体系,并将中断正在进行的系统技术升级; 
    3)必然带来数据缺失、管理资源的额外消耗和运行成本的大量增加。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证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控技术支持和技术管理的连续性、统一性和完整性,以及避免更换技术支持资源导致资源浪费和运行管理成本的上升,本项目只能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经市场调查,《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的销售安装、运营维护和技术支持升级,目前只能由该系统的技术开发和运营商――青岛美吉佳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 
    四、 采购项目需求: 
    (一) 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 
    (二) 技术、商务要求和项目内容 
    1.技术要求: 
    1.1由于我区现正使用《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该系统能实现以下主要功能:定时自动或即时操控执行,结合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的巡视维护工作,完成系统的控制、运行、质控(零/跨度、精度、多点、效率)检查任务,实现数据的传输和存放提供端到端的数据加密及用户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能够根据权限现场/远程查看、控制仪器状态,调整仪器相应参数,如仪器的报警、温度、流量、电压、光强、斜率值、背景值等,系统和各子站数据库采用SQL SERVER2000格式计算、存取、统计,可自动备份,具有简单实用的前台/后台调用、导出操作等功能,能够进行各种统计功能,生成上报国家、省、电视台等媒体相关格式DBF、EXCEL、TXT的文件和日报等报告等;现拟在该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升级后,需确保该系统的基本结构、运行方式和功能不改变,并增加以下功能: 
    a.实现在显示器一屏上同时显示单站点多参数,多站点单参数,单站点单参数的实时数据和变化曲线,时间间隔5S,10S,30S可选。 
    b. 实现短信日报、报警功能,能够每天定时12:00向预设手机号码发送日报,内容含有各子站浓度值,全区平均,API指数等。当数据超限、故障报警时,实时发送报警信息向预设手机号码,预设号码至少10个以上,并可随时添加、修改。 
    c. 实现根据权限能将质控任务(现场或远程控制)的结果自动填写入相应表格模版,并生成质控报告,模版可按要求随时更改和添加。 
    d.实现根据权限,实现将运行参数每5分钟自动存储1次并每天备份1次。 
    e. 实现全区监控系统的环境空气预报功能。 
    1.2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3供应商须提供全部要素完备的质量控制记录样版。 
    1.4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中所有类型MFC标准传递作业技能和O3标准传递的作业程序; 
    2.商务要求: 
    2.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职运营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人员须具有“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培训上岗合格证书。 
    2.2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同类监控系统运营的案例和经验。 
    2.3供应商配有用于运营服务的交通工具,设有本监控系统所需的相应的备品备件库,能长期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和耗材 
    3、项目内容: 
    3.1《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的技术升级工作,具体见1.1 
    3.2系统管理内容: 
    a.每周、月、季度、年对监控系统和子站进行一次运营数据的审核和备份,并对污染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和总结,同时生成EXCEL格式表格,存档管理。 
    b.保障每个子站的每个监测参数,有效日均值(每天不少于18个有效小时均值)不少于25天/月,全年有效小时均值获取率不低于85%,特殊情况除外。 
    c.保证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每周巡检1次。按日常维护技术要求进行系统的定期维护(包括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站房、附属装置如空调等)。提供要素完备的子站巡检记录样版; 
    d.提供完备、详细的项目服务计划方案,方案符合采购方实际的情况和需要,操作性强,便捷可行,方案涵盖系统日常维护、故障检修、质量控制和考核制度等内容; 
    e.环境空气监控系统的质量控制:保证每周至少完成一次质控检查任务。质控措施包括标准(零/跨度、精度)检查、多点校准、流量检查/校准、质量校准、MFC标准检查等。 
    f.运营服务方有针对本项目特点设立备件库和充足库存,具有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 
    g.运营方负责进行流量、O3和标准气体的标准传递,以及系统(质量)审核和仪器(性能)审核等质保/质控工作; 
    h.收集整理质控记录,每月汇总整理提交1次巡检记录,每季汇总整理提交1次故障检修记录,每年初汇总统计全年所有服务记录。 
    i.协助接待子站参观、检查和考核等; 
    8、系统质量保证参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93-2005)》、《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9.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3年。 
    (三)售后服务和培训: 
    1、响应时间:1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措施。 
    2、修复时间: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解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系统恢复正常。 
    3、每年不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培训地点:采购方单位内,培训内容为“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有关系统的软硬件高级维护和质控。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2、供应商在顺德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场所 
    3、供应商具备现有“环境空气监控系统V6.1”的著作版权或著作权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 报名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张群英 
    (二) 电话:22381965 13702622819 传真22239438: 
    (三) 地址:顺德大良新宁路55号

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一一年 十二 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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