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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1-12-19 来源: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
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茶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委托单位的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欢迎具有委托方所需的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公开招标采购。
2、采购内容及说明:
包一: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角坪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茶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犀城广场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包一、包二可以分开投,即投标人可只投包一或包二,或者两者均投,但须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分开报价。
3、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所代理的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③投标人属于代理商的应具有针对本项目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④所投主要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ISO14000环境认证、ROHS认证;
⑤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必须通过省级以上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通过的设备检测报告;
⑥投标人及所投主要产品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三级及以上集成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⑧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按期年检合格);(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期年检合格);(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并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提供(4)要求证件);(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三级及以上集成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6)投标人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近三年承接过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或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叁份; (8)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提交针对本项目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厂商的营业执照(如不能提供授权厂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可以提供授权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方式为现金提交)。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4日(每天8:00—12:00,14:30—17:00)在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理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在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发售;
地址: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县城炎帝南路)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月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模组样品(模组样品须能点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四楼开标室,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10、开标地点: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四楼开标室(茶陵县城炎帝南路);
11、联系方式:
电    话:0731-25257846    传    真:0731-25218918
联 系 人:陈俊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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