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公安部“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11-12-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公安部“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0716-1141GA000463
2、    招标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3、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4、    采购内容:“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升级,详见第四章
5、    采购用途:自用
6、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16.6022万元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能够向产品所在地用户提供统一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含30个省会城市(拉萨除外)现场服务)。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    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投标地点:中国五矿大厦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D座
11、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中国五矿大厦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D座
1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1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12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16、  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投标商公章的《保密责任书》(格式见附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后须妥善保管并于开标时交还招标代理机构。




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10―58186696、66263969
举报邮箱:jdsmps@mps.gov.cn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10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821709
传真:010-68494524
联系人:高松、曾增


保密责任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公司和有关人员必须履行以下保密责任: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此标书的内容应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和人员。
二、投标公司在接到招标公司的未中标通知后,应指定专人及时销毁有关招标文件。
三、对违反上述要求,泄露此标书内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