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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教育应急视频指挥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1-11-15 来源:北京招投标信息平台
    
 
 
朝阳区教育应急视频指挥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1-11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的委托,对朝阳区教育应急视频指挥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教育应急视频指挥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项目内容:建设一套覆盖朝阳区教委及所属各教育单位的应急视频指挥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财政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叁仟肆佰柒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捌元伍角捌分(RMB34,792,758.58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楼

  联系人: 周力

  电  话: 010-85979246转2032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集成商;

  (2)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3)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设备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和原厂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货物是指: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MCU),视频会议终端;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专业性强或确须分包的子项目,其拟选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须经招标方、监理方审核确认,且其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须经招标方审核并报送招标方备案;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2月5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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