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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练湖集中安置小区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1-11-10 来源:江苏丹阳

 

 

DYPH2011-G-005

1.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丹阳市练湖集中安置小区智能化工程 已经 丹阳市发改经信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练湖集中安置区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76栋楼的住宅智能化设施,包括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电子公告屏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室外网管系统,总造价约90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121- 2012930日 ,工期30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练湖集中安置小区智能化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安装专业建造师壹级;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必选条件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7.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

7.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2分)

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中的第一种方法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报价的评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82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

7.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计算(14分)

根椐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在统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附平面图);(0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1.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1.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有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0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5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分)

7. 3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分值计算(2分)

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或投标建造师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所有获奖荣誉、获奖工程,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外市投标企业提供的获奖荣誉、获奖工程必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原件)。

3)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4 有效期一年是指从去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二年是指从前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三年是指从大前年元月1日算起。

5)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7.4工期分值计算(2分)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不得分,每提前1%,加0.1分,招标人提出工期合理提前幅度为20%,超过控制幅度的部分不得分。

8.面谈制度:

8.1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在开标期间到现场进行面谈,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面谈的按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将不予参加开标。(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20111110 日上午83020111116日下午1730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封标档案袋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购买。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若有疑问或不清楚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联系人:严峻杰

11.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万元,诚信保证金:45万元,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

(持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具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特别提醒:由于中国银行系统升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已变更。如投标单位是在中国银行开户的,投标时须出具由中国银行提供的现账号与原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一致的证明原件,在开标当日与投标保证金同时提交。

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入围方法和数量: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选择九家单位入围,不足9家(含9家)满足3家,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依法重新发布公告。

14.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

联系人:张鑫涛       传真:                      电话:13511683883  

邮编:212300                    Email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111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16.法定代表人面谈时间、地点:

法定代表人面谈时间:20111130上午900(北京时间)

17.开评标时间:201111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8.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19.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侧)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2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侧)

联系人:贺琴华       传真:0511-86908007       电话:051186908007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1110日至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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