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57大理州法院安防监控系统、电脑和扫描仪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经大理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采购人(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大理州政府采购中心拟依法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人所需的安防监控系统、电脑和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设备供货资格和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参加竞标。大理州公证处将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有关部门将对开标、评标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一、招标编号:2011157。
二、招标标的和数量:A1标:安防监控系统 1套
A2标:双面彩色扫描仪(含平板扫描组件) 7台
A3标:电脑等办公设备 1批
三、A1标安防监控系统对投保人的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为云南省内注册公司,若为省外公司应在云南省设有分(子)公司,经云南省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本公司负责项目人员的相关资质情况;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
6、投标人认为标书要求的软、硬件不能实现整体功能,可自行增加相应的软硬件。
四、招标文件索取:
招标文件于2011年11月2日下午2:30至2011年11月18日下午17:00之间,在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大理州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发售。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洱海宾馆大堂二楼1号会议室(大理市人民北路212号)。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洱海宾馆大堂二楼1号会议室。
七、参与招标活动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提供A1标段19000元、A2标段2000元、A3标段7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两种形式之一种:投标人通过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电汇)、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转帐支票(同城),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注明 “2011157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接受现金,不能以个人名义递交;通过网上银行划转必须有开户银行出具的凭据。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
大理州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下述三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的公告,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七十二小时随时查看,以获取项目最新信息。
(一)法定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
(http://gs.yn.gov.cn/gongshi/areagg.jsp?bmid=8)。
(三)中国大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采购网页
(http://116.52.249.56:8081/dlzwz/5117222777476087808/index.html);
(四)大理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网页(www.dlf.gov.cn/zhengfucaigou);
九、集中采购机构:大理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大理州财政局一楼
负责人:杨耀斌
本项目经办人:杨耀斌 杜 忠
联系电话:0872-2316274、2316224(传真)
十、采购人: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友芳
联系电话:0872-2209187
大理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