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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电脑、触摸屏、一体机、碎纸机、相机等设备采购

2011-11-03 来源:临海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临采招2011-XJ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临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委托,就电脑、打印机、触摸屏、一体机、碎纸机、相机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厂商或合格代理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电脑、触摸屏、一体机、碎纸机、相机等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采购人):

一、二标段: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三标段: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四标段: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标段:临海市人民法院;

六标段:临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七标段:临海市公安局;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

一标段:电脑、打印机等107件);

二标段:触摸屏、LED显示器等(1套);

三标段:笔记本电脑(1台);
四标段:打印机、电脑、一体机(31台);

五标段:碎纸机(100台);

六标段:数码相机(1台);

七标段:电脑(1台);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
采购标段数:7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供货期:7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询价采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须报名,符合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元。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11110 15:00前,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5万元 ;二、七标段各0.05万元;三、 四、五、六标段各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临海市工商银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招投标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1110 15:00(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任何项目,无须注明项目等信息)。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1年11月2 08:00时至20111110 15:00时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三楼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7.开标

开标时间:20111110 15: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三楼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临海网站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临海市凯歌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85280672   传真:85280675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lhzb.gov.cn@163.com
采购人:一、二标段联系人: 吴先生,电话:13357680011
       
三标段联系人:     王女士,电话:89366289
       
四标段联系人:     章先生,电话:8517-536

五标段联系人:     先生,电话:85136817

       六标段联系人:     钟肖鸣,电话:85114575

七标段联系人:     先生,电话:1370676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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