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乐山市第五中学委托,拟对乐山市第五中学数字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Q-HWCG-11101
二、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五中学数字教室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37.8万元
四、项目简介:乐山市第五中学数字教室设备计14套(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非货物制造商(部份)参加投标的需持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4、投标人在乐山市市中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视为一家(产品种数较多的,相同数在一半以上的视同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4日9:00- 17:30(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二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
乐山市第五中学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8133696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 工行二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833)2193260
传 真:(0833)219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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