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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病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1-10-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人民医院所需的吉林省人民医院病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招标编号下的设备提交密封投标:(1)招标编号: 0722-1171FE130JLB (2)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BM20110329 2、投标人要求: 0722-1171FE130JLB 吉林省人民医院病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49.96万元(一)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法人;(二)专业资质要求。符合上述条件、在中国注册、具有省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设计施工资质,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三)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至少要1000万元以上。(四)有健全的施工管理机构,其中需配备1名以上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下同),有2名以上有职称的(下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均应有职称证书或专业培训证书,每名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只在次项目任职;投标人应出具在施工过程中实际人员配备不低于投标文件载明的配备数量的承诺书。(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人所属员工提供培训。(六)吉林省外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内的大中城市至少设有1个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或者具备合格的投标人相同资质的合作伙伴承诺代为履行售后服务医务的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全部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从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于2011年10月12日-2011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AM到下午4:00PM(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概不退还。如需邮购,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方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合格投标人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均需加盖公章) 4、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10月27日13:00PM(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下述地址。定于2011年10月27日13:00PM(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购买标书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标书发售处联系人:黄先生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6030599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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