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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2011-05-16 来源:广州地铁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继刚  潘睦鑫    肖爱华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06

三、项目概况

六号线西起白云区的金沙洲,向东南穿越荔湾区、越秀区,之后折向东北,经天河区,止于萝岗区。六号线线路全长41.95km,共设32座车站。其中29座地下站,3座高架站。首期工程浔峰岗~长湴段,线路长, 其中地下线长,高架线长,过渡段长。共设22座车站,其中19座地下站,3座高架站。共有9座车站分别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在浔峰岗设停车场1座,设控制中心一处位于停车场内。在大坦沙和燕塘设主变电站2座,在海珠广场和区庄设集中冷站2座。首期工程已开工建设。

二期工程长湴~香雪段线路长约17.44km,全为地下线。共设10座车站,全为地下站。设换乘站一座,在暹岗与规划四号线换乘。在线路终点香雪站以东、荔红路东侧设车辆段一处,主变电站位于车辆段内。植物园站预留远期线路拆分运营的条件。

全线共有10座车站分别与其它轨道交通线换乘,分别是:坦尾站(与五号线换乘)、黄沙站(与一号线换乘)、文化公园站(与八号线换乘)、海珠广场站(与二号线换乘)、东山口站(与一号线换乘)、区庄站(与五号线换乘)、沙河站(与十四号线换乘)、燕塘站(与三号线北延线换乘)、天河客运站(与三号线支线换乘)、暹岗站(与四号线换乘)。

六号线首期工程预计2012年底建成通车,六号线二期工程预计2013年底建成通车。

本次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包含了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和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主所保护设备等。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和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主所保护等设备)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综合监控系统设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000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

供货时间:20121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资金已落实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2011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具有自动化控制项目或类似的经验[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五年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业绩(若提供的是与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合作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商业绩,还需投标人对其合作关系进行说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 名时,择优选取前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会议,会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到会或未到会,视为对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附件一: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

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1

1.2

1.3.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还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评标前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2由招标人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核对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6

2.6.1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资格审查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具体权重、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附件四规定。

2.6.2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个人评分、平均汇总”的方式,档次的评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 每位评审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2.5]

2.51.5]

1.51]

 

2)

3)对评审专家的打分结果,以评审细则表中“评审项目”栏中的各项内容为得分统计的基准,对每一项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余下分数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每一项的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汇总得出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

 

采购项目名称: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6

投标人具有自动化控制项目或类似的经验[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7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5年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业绩(若提供的是与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合作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商业绩,还需投标人对其合作关系进行说明)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8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9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10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近两年(2008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的资信证明(择优条件)

 

核对原件

 

 

11

近三年(20072009)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附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择优条件)

 

复印件

 

 

12

拟委派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项目负责人人数、职务及联系方式、参与过的项目经验)(择优条件)

 

原件

 

 

13

工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颁发的履约信用证书(择优条件)

 

核对原件

 

 

14

申请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说明,包括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应用的项目,技术建议书相关内容;公司生产能力、技术力量介绍材料(择优条件)

 

原件

 

 

                   

注: 1、《

2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5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

9、若为联合体投标, 3、5项所述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8、9项所述内容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


 

 

 

 

 

 

 

 

 

 

声明企业:

     

 


 

择优项目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备注

[80100]

6080

[060]

 

1

设备供货业绩(25%

 

1.1

设备供货业绩(15%)

综合监控系统:2个以上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超过3000

综合监控系统:2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超过3000

综合监控系统1个类似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以下或无类似项目

 

1.2

设备供货业绩(10%)

BAS系统:2个以上城市轨道交通1000万元及以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业绩

BAS系统:1个城市轨道交通1000万元及以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业绩

BAS系统:城市轨道交通1000万元以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业绩

 

2

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从负责人技术素质、现场经验。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数量。人员的稳定性。三方面相比较方案最合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从负责人技术素质、现场经验。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数量。人员的稳定性。三方面相比较方案较合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从负责人技术素质、现场经验。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数量。人员的稳定性。三方面相比较方案欠合理。

 

3

信誉状况(6%)

 

3.1

资信(3%)

AA以上资信等级证书

A级或资信良好

­­无左述两项

 

3.2

履约信用(3%)

工商部门颁发的近两年(2009年—2010年有效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其它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近两年(2009年—2010年有效的信用证书

无左述两项

 

4

财务状况(30%)  (财务经营状况以最后一年的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4.1

总资产(10%)

(人民币元)

2亿

[2亿, 1亿]

1亿

 

4.2

速动比率(10%)

≥1

0.7, 1

≤0.7

 

4.3

负债率(10%)

≤0.7

(0.7, 0.85)

≥0.85

 

5

技术水平(25%)

 

5.1

产品技术水平(25%)

投标的产品属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安全可靠,广泛成功地应用在地铁工程中。

投标的产品属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安全可靠,有成功地应用在地铁工程中。

投标的产品没有成功地应有在地铁工程中。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财务经营状况的各个指标以联合体各成员中该项指标最差的作为评分依据;

2

附件五:

 

 

 

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的各项规定。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

2

l 

l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l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所属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申请和资格预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住所地: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人)姓名

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注:须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签发日期:年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住所地: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页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上附件1和附件2上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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