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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采购

2011-05-16 来源:广东江门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建设招标(招标编号:JM2011-B037)。

  2、用途: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建设。

  3、数量:一项。

  4、简要技术要求: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建设,包括软硬件等。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系统安装及调试工作。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地级市或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19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25日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购买。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账号:8911576186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 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地级市或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副本)。

  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3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6月3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翼昊

  联系电话:0750-3503826

  传真:0750-350382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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