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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路灯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2011-05-12 来源:江西吉安政府采购网

经吉安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吉安县GPRS路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 招标编号:JXC【2011】Z21号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招标内容:路灯监控系统设备一套;

预算价:55万元

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 资质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具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的监控终端制造商。

4、具有1个以上道路照明监控系统业绩的证明材料。

5、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

6、三级或三级以上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年审合格。

7、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颂发的电子工程设计或建筑智能化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

8、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9、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4至8项复印件装入资格标内,并另须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密封(与正副本分开装订),并予以“资格标”注明。投标人还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书( 1 份正本、2份副本),且正本、副本、资格标要分别封装。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 投标人须知:

1、获得招标文件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投标人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下载

2、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缴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和工本费贰佰元整,两款项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转入以下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JXC2011Z21号”项目。转账银行户名: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安庐陵支行;银行帐号:191707282271。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如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还。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6月 2日上午 9::00整,地址: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吉安县富川路文广大楼四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70%,运行一年后付25%,满三年付清余款。

((八)项目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包括认为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 5 月 22 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至我中心,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 吉安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同时我中心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必要修改、补充,请投标人关注。回复、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

(九)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施工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吉安县城。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吉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安县广电大楼3楼 联系电话:07968440290

(十一)监督电话:0796-84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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