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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1-05-04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受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采购

  谈判文件编号:LNZC20100156

  采购内容:监察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详见项目需求)

  本采购项不分包,供应商对包中的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报价供应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4.1报价供应商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集成资质和涉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报价产品的生产商,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4.3网络安全系统要求:提供公安部最高等级(三级)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具备中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四、领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1年4月27日—2011年5月4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谈判公告;

  2.领取采购文件:2011年5月5日9:00,供应商须携带“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4.1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明确领取谈判文件),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在资质审核合格后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同时领取采购文件。

  重要说明: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及授权书,仅用于领取采购文件,不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供应商应完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1年5月12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谈判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室

  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电  话:024-23447750

  传  真:024-23447752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81

  质疑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0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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