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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照摄像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2011-05-03 来源:达成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所需标的物组织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投标条件、具备承担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1.采购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雁南五路
联系人:王乐 电话:85558217
2.项目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照摄像设备招标采购
文件编号:陕政采236ZF10-0031
3.项目名称及内容:A标段:数码单反照相机(115台);B标段:数码摄像机(115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4制造厂商/总代理商产品授权书
5.招标文件发售
日期:2011年4月27日 -2011年5月7日am8:30-11: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418室
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2011年5月19日am09:30
7.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三会议室
8资质初审时间:
9.招标组织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418室
联系人:毕晓辉、王知省
电话/传真:(029)87611484
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评标方式,投标人须办理及注意以下事项:
1)各投标人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供应商入库通知,并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到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进行审核,并办理CA认证;
3)投标人获取CA认证后,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408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并进行报名登记,然后从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本次招标文件和相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投标文件制作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制作方式以招标文件中描述为准;
5)投标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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