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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弱电工程采购

2011-04-26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天财采计[2011]43号)计划函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审判法庭智能化弱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11-8

二、项目名称:审判法庭智能化弱电工程

三、招标内容: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会议扩声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多媒体显示查询系统、楼宇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数据网络系统。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达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2个);

6、投标人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须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关合格的资格证书;

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施地点及周期

1、实施地点:天门市人民法院新办公大楼

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全部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

六、付款方式:设备进场后,付合同总价的30%,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完毕后,付合同总价的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七、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投标人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两年内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业绩达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2个,包括详细的货物清单);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骗取中标、商业贿赂、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承诺书;

八、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九、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从2011年4月26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16:30 时止(08:30-11:00, 14:30-16:30、节假日休息)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8000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5月17日9:00时前递交到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兹定于2011年5月17日9:00时整在天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天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9024219200013262

开户行:工行南桥分理处

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 元和工本费 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电话:0728-5339357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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