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学校电子围栏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

2011-04-19 来源:上海静安区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委托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学校电子围栏安全防范系统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编号:2011-A015
二、招标内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学校电子围栏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须具有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
4、近二年应具有完成2个100万以上教育系统安防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联系方式);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本市有固定的工程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报名盖单位公章);
2、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原件 (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提交近二年应具有完成2个100万以上教育系统安防项目的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联系方式);
5、以上1、2、3三项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00~3:00)
六、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北路1058号501室 ;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62278881*5020 传 真: 62989521
注:招标文件领取的具体时间等报名审核后另行电话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 年4月18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