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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治安监控设施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2011-04-06 来源: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坪山新区治安监控设施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1-P025F)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包或部分包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治安监控设施工程监理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

两年

用户指定

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已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

2)      具有信息产业部或现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盖章)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或地方颁发(盖章)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地方)临时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      非深企需提供在深圳地区设有独立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4)      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811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有行政处罚级记录或司法上有判决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地方)临时资质证书印件(均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1  4     2  日至2011  4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1  4     22   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1 4     22 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公开开标。

7、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1   4    18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1  4     3  12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所有问题将于2011 4    7  17:00(北京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疑文件发至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北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

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05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小姐    李帅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38/82786018-802  女士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szzfcg.cn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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