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坪山新区治安监控设施工程-中心及前端部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1-P026H)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包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1 | 治安监控设施 |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批 | 1 | 合同签定后75日历日内(包括供货、安装和验收工作) | 用户指定地点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投标人须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已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的制造商;
2) 投标人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三大电信运营商除外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出具“中标公告发出后7天内向采购单位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前端设备、网络设备、中心平台设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的承诺书的供应商 (需提供原件);
4) 投标人具有中国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证书,或省市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或省市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 投标人如是外地注册企业,须在深圳设有维修维护机构(如由其它公司代理维修维护的,需提供代理维修维护协议)(三大电信运营商除外需提供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6) 投标人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于
5、投标文件于
6、 兹定于
7、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8、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北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北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05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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