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江东公安分局
二、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点移位改造
三、项目概况:原部分视频监控点移位改造(预算金额30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公安分局现有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已经签订了5年维护合同,为避免因监控点位搬迁造成整个监控系统可靠性下降和产生的售后服务纠纷,同时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是本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单位,熟悉现有软硬件环境,更好更快完成施工任务,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七、其它事项: 如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波市江东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东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贤良巷26号
联系人:郑骏
联系电话:0574-87723539
传真:0574-8775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