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标准化机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PACG2011(73)-GK-00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采购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机房结构装饰、供配电、综合布线、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动力与环境集中监控、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KVM切换、门禁及图像监控等系统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相关的技术培训及3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经营项目采购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2009年以来计算机机房建设项目成功案例1个8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2009年3月1日以后)
3、省外企业需有与浙江省内公司签定有针对本项目至少三年合作维护协议的合法企业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6日 09:30
六、投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4月26日 09:30
八、开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000.00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恒业社
银行账号:110706090120100010352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报名表》(原件),表格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2009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验收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老财政局)
联系人:周乐飞 郑晓芳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叶周锋
联系电话:1585891891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