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吉安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现就“测速卡口和闯红灯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FZ2011-C012号
二、项目名称:测速卡口和闯红灯电子警察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由四向10车道、双向4车/2车道电子警察,双向6车/2车道测速前端卡口,逆行检测和增装爆闪灯等子项目组成,并充分利用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有的电子警察系统中心管理平台(管理软件是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集成本次增设的子项目所有设备(由前端车辆信息采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和中心管理系统)等,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投资成本和人力资源。要求必须确保前端设备体系能够与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有的电子警察系统中心管理平台兼容、无缝链接信息以及统一管理
2、质保1年,免费保修1年;售后服务0时间响应,24小时排除故障;
3、交付时间:合同签署60天内安装完并交付使用;
4、设备数量和技术参数及配置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5、付款方式:安装完,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0%,第二年内支付总额的40%,第三年内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付清合同款;
6、项目预算223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资质证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证书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拟投品牌:2010年十大监控系统品牌(索尼、霍尼韦尔、博世、松下、三星、天地伟业、海康威视、浙江大华、TCL、英飞拓品牌),并要求所选的设备确保能够与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有的电子警察系统中心管理平台兼容、无缝链接信息以及统一管理;
4)产品授权: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号牌识别软件、高清摄像机、雷达测速仪、抓拍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的其它条件:
1)提供所投号牌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和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2)提供ISO90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集中采购电子警察及测速卡口项目(合同额≥100万元人民币)工程业绩四份;
4)投标人不是江西境内注册企业必需提供江西境内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点)的资质材料原件。
五、招标文件获得:
1、获得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4月13日9:00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2、获得方式:网上下载(www.jaf.gov.cn/zfcg/index.asp; www.jaxztb.com.cn/)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00元,交后不退。
4、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格后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原件及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1份;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和工本费贰佰元整,两款项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JXFZ2011-C012号”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转账银行户名: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安庐陵支行;银行帐号:746671096728091001
七、投标/开标地点及时间:
1、投标/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富川路文广大楼四楼)
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4月13日9:00
3、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证件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招标文件及补充、更正和公示网址:吉安市政府采购网(www.jaf.gov.cn/zfcg/index.asp)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手机:13607964097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邮箱:jxfz518@126.com 手机:15679651380
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