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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县广播电视台双向网络设备项目

2011-03-16 来源:浙江泰顺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泰顺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泰顺县广播电视台双向网络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TZJZ201103002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一:交换机、EPON设备;

标段二:高频EOC设备;

标段三:低频EOC设备;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标段一至标段三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伍佰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证明代理该产品的合法性,并出具合法授权资质文件;

4、标段一拟投EPON产品须有广电入网证;标段二、标段三拟投设备的检测报告;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内地市级以上城市电视台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

6、供应商能够在温州地区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 3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烟草大楼4楼403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77-67592508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14:00

六、投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1年4月8日14:00

八、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10000元人民币,标段二9000元人民币,标段三4000元人民币,按所投标段累计计算;

十、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授权的资质文件(原件);

3、投标供应商及制造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标段一拟投EPON产品的广电总局的检测报告;标段二、标段三拟投设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5、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交泰顺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顺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698967

传真:0577-8569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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