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工业大学工科及艺术学院楼监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A-0011)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一、因需求调整,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2月22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工业大学工科及艺术学院楼监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A-0011)”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