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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同声传译与数字语言实验室项目采购公告

2011-01-18 来源: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同声传译与数字语言实验室采购项目(委托编号:BJYJY2010132-B20100887补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Y10072312HG13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同声传译与数字语言实验室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一

同声传译与数字语言实验室

人民币285万元

包二

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人民币23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同声传译与数字语言实验室;

  2.用 途:高校用;

  3.数 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其以上资质。

  4. 包一: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主要产品(存储虚拟化系统、灾备中心光纤磁盘系统、容灾主机)的生产厂家或其总代理经销商,否则须有原生产厂家或其总代理经销商合法的产品授权书(总代理经销商投标或授权时,须同时提供原生产厂家的经销代理证书);

  包二: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主要产品(大型高清视频会议终端、系统集中管理平台、多媒体视频通讯服务器、高清视频管理服务器)的生产厂家或其总代理经销商,否则须有原生产厂家或其总代理经销商合法的产品授权书(总代理经销商投标或授权时,须同时提供原生产厂家的经销代理证书);

  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用户所在地(广州)的售后服务;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月17日起至2011年2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18日 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2月18日 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同声传译与数字语言实验室采购项目

  采购人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20-37636405

  传真:020-37636424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邮编:51007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0-37619082 020-37619972

  传真:020-37636247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邮编:510075

  开户行:广州银行农林支行

  帐号:8001 8058 5908 017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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