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补充文件 绵政采招补(2010)90号
关于对MYZC招(2010)141号“电脑、投影机及音响设备等” 有关要求进行补充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MYZC招(2010)141号“电脑、投影机及音响设备等” 中有关要求进行如下补充: 一、主要设备显要位置要喷制红色“绵阳文化”字样,具体设备、字样大小、位置等由采购人确认。 二、此次采购送货地为:涪城、游仙、平武、北川等城区。 特此通知!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