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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第二批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2010-12-3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德阳市第二批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德阳市第二批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服务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DYZC(2011)公002号
公告日期:
2010年12月31日16时46分
 行政区划:
德阳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德阳市第二批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服务。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非线性编辑系统必须出具原开发商的项目授权原件,摄像机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原件。非线性编系统在川内有类似项目成功销售的案例;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
 标书发售方式:
 在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大楼3楼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室)。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从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月20日9时1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肖先生;电话:0838-2513377
 其它内容:
 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德阳市第二批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一、招标编号:DYZC(2011)公002号
二、采购内容:德阳市第二批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要求。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非线性编辑系统必须出具原开发商的项目授权原件,摄像机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原件。非线性编系统在川内有类似项目成功销售的案例;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从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大楼3楼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室)。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
五、样品的提供:供应商应带高标清非编系统1套(含硬件)进行展示(演示设备所需配件请供应商自备,投标供应商没有带齐以上要求的样品者,扣去相应的样品展示分,不带者样品展示不得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须提交人民币0.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开标前到达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开户名称: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德阳市商业银行天山路支行/账号:2011100000286006)。开标前签到时须提交交款凭据清晰的复印件并经确认后有效。
八、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838-2513377(办公\传真)。
九、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1月20日9时1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十、开标地点: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开标室(详见1楼指路牌)。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一款中要求授权及案例要求的相关原件及相关资料;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德阳市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二、公告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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