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电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电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0XJ081
三、项目内容:电视16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00
七、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73-4472896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下午14:30
九、项目负责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鹏程 联系电话:0373-4472896
十、采购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孟晓红 4477512
十一、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范雪凯 13676965637
十二、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