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LZCGK2010-75号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30日17时33分 |
行政区划: | 乐山市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包个数: | 1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号: | |
更正公告: | 无 | ||
采购内容: |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针对机动车的路面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并打击利用机动车进行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拟在五个乐山市城区出入口建设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本次共建设5套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及相关伴随服务,主要由前端系统、路口立杆及基础部分、传输设备、中心平台、工程组织等建设方案组成。 (详见附件) | ||
申请人资格: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资质。 9、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高清卡口产品授权书、公安部检测报告和卡口软件著作权证书等。(需要原厂授权原件) 10、投标人所投的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自200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两个或以上合同业绩(可以是原厂业绩或投标人采用的原厂投标业绩,需提供能够清晰显示高清卡口或高清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合同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 ||
公示截至时间: | 2010年12月7日17时0分 | ||
报名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40112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 ||
其它内容: | | ||
备 注: | | ||
附 件: | |||
采购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