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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11-26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委托,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对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谈判文件编号:WHJT—ZH—2010—3195;

  二、采 购 人: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壹佰万零伍仟玖佰元整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1
激光打印机(A4)
44
详见谈判文件
2
激光打印机(A3)
3
3
激光网络打印机(A3)
3
4
彩色激光打印机(A3)
2
5
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1
6
喷墨打印机(A4)
10
7
平推针式打印机(宽行)
13
8
针式打印机(宽行)
46
9
行打机针式(宽行)
1
10
针式打印机(窄行)
4
11
彩色复印多功能机
1
12
传真一体机(A4)
14
13
交换机(24端口)
7
14
交换机(48端口)
2
15
路由器
1
16
录音笔
2
17
触摸查询机
2
18
叫号排队显示屏幕系统(整屏)
1
19
叫号排队显示屏幕系统(单屏)
1
20
系统还原卡
95
21
照相机
3
22
2
23
便携投影仪
3
24
UPS
2

  四、响应供应商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响应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3. 响应供应商选择参与谈判的产品应通过国家"3C"认证,响应供应商选择参与谈判的产品比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提供相证明材料;

  4.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

  5.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出具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6. 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谈判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如响应供应商在武汉市内没有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提交原件)、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7. 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8.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谈判,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25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上述第四条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101室)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外埠需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2日上午9:30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于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4楼406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2日上午9:30时在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4楼406会议室)开始竞争性谈判。

  八、 联系 人:李响、卫东

  联系电话:027-82776817、82774315

  传 真:027-82794909

  邮 编:430014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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