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的要求,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判庭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0348)的招标文件,原定于2010年11月24日的招标,做以下调整和补充: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0年11月23日,每日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到当地检察院查询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此函的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或谈判、询价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或谈判、询价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对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判庭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0348)”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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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2-2793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