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三亚市中医院弱电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FGC2010192)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六、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格文件:”(招标文件第3页):
文件中描述:
1、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更正为:
1、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特此更正。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