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宜春市林业局林火视频监控显示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0-31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海信液晶电视 7台(详细参数见第四部分设备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标书款,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标书,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2010年11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仟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请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7、投标、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 龙微娜 易微婕
10、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