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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周边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2010-11-08 来源:山东青岛政府采购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的委托,就其视频监控系统及周边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及周边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01511

招标项目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及周边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一套,交钥匙项目;通过安装厂区监控系统及周边红外线报警系统,实现全厂区无盲点监控、厂区周边监控报警以及重点位置的实时监控。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不同权限将即时画面或录像传输不同部门,可有选择的观看、控制及查看录像。同时系统可以接入网络平台,可以通过手机终端接入平台,实时查看现场图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的附件(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且为不低于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

3.投标人须在青岛市辖区内具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11月6日至2010年11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五、踏勘现场:本项目于2010年11月15日9:30在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集合,统一安排踏勘现场,过时不侯。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11月30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0日8:45-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0年11月30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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