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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立医院显示屏(SZCJ2010-X-100)

2010-09-29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显示屏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0-X-100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对其采购的如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序号
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1
Ф3.7双色电子显示屏
面积:3.978m(宽)*0.459m(高),可显示6行,每行52个汉字
1
2
面积:7.038m(宽)*0.459m(高),可显示6行,每行92个汉字
1
3
面积为6.426m(宽)*0.459m(高),可显示6行,每行84个汉字
2
4
Ф3.7单红色电子显示屏
显示4位数字
面积:40mm(宽)*20mm(高)
4
5
嵌入式工控机
CPU 频率 >=1.6GHz
二级缓存:512KB L2
内存大小:1024MB
硬盘容量 >=80GB
硬盘描述:ATA-100(Enhanced IDE)
网卡描述:10/100/1000M
8
注:所有设备须安装调试到位。本次报价中的线材、辅材由响应单位自行确定数量,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出现短缺,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采购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询价响应单位须至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现场勘查登记表,(时间:自询价采购文件上网之时起至2010年10月8日9:00,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至采购单位勘察实样并经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响应单位如未按要求勘察现场,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二、技术指标、质量服务要求:
1、 滿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 询价响应单位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应国家及行业标准;
3、  质量保证:报价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成交单位需为采购方免费培训操作及维护人员。
5、Ф3.7双色电子显示屏要求:
(1)采用嵌入式控制系统。
(2)软件系统应能符合医院局域网HIS、HRP和门诊呼叫系统要求,可以调用数据库数据并显示在屏幕上,并能通过医生工作站实现门诊呼叫系统的所有要求,须能与医院现采用的数据库系统相配套使用。
(3)屏幕外框采用铝合金型材,显示屏厚度为85mm。
(4)控制系统采用:同步控制系统+同步接收卡。  
(5)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寿命≥10万小时
(6)平整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3mm,单元板拼接间隙≤0.3mm ,整体平整度±1mm
(7)均匀性:像素光强、单元板亮度均匀
(8)杂点率:<0.0001离散分布
(9)机显示模式:1024×768
6、Ф3.7单红色电子显示屏:
(1)软件系统应能符合医院局域网HIS、HRP和门诊呼叫系统要求,可以调用数据库数据并显示在屏幕上,须能与医院现采用的数据库系统相配套使用。
(2)控制系统采用:网络型异步控制系统+异步接收卡。
(3)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
(4)使用寿命≥10万小时。
(5)均匀性:像素光强、亮度均匀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响应内容:
品名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  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
5、  承诺签定合同前,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提供不出的,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签收合同。
6、  经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的现场勘察登记表原件。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0年10月8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天内安装调试到位。
5、交货地点:苏州市立医院,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量保证: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均不少于一年。在质保期内因所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的服务。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货到后3天内
9、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货款;余款在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协商后解决。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2、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8669209(行政中心)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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