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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视台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2010-09-27 来源:成都政府采购网

  成都电视台移动直播车系统

  申请理由:

  1、广播级电视系统设备对功能、指标及稳定性等有极高要求,该项目所涉及的演播室摄像机、切换台、矩阵、硬盘录像机等主要设备,目前没有满足要求的国内产品可供选择,因而只能采用进口设备。

  2、为弥补资金不足,我台原有的部分进口专业广电设备摄录设备将与新购设备整合在一起使用,设备型号和性能有一致性要求,须采购相应配套型号的进口设备。

  3、目前行业内各大电视台主要摄录设备均采用进口设备,考虑到央视上宣及与兄弟电视台之间节目交换的需要,应保证格式上的兼容和一致性,需要采购进口设备。

  4、移动电视直播车载有价值较高的广播电视设备,且如同大多数电子设备对工作温湿度环境和振动非常敏感,对车辆的环境条件及减震性能要求很高。由于转播车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以上,车身的耐用性、安全性、稳定性、动力性对车上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非常重要。目前在转播车和通讯车行业,绝大多数使用的是技术更先进,可靠性更高的进口底盘。

  5、以上设备均属国家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

  基于以上原因,须购置国际品牌厂家生产的原装进口广播级摄录制作设备及进口车体,以便更好地满足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保证与现有设备的技术兼容性、保证系统的稳定性、高可靠性。

  专家论证意见:

  基于成都电视台移动直播业务需求,专家组成员对移动直播车系统技术方案进行了审查,经过讨论和质疑,一致认为:

  1、目前我国电视台所使用的专业摄录及配套设备,均采用进口产品,该系统也需采用进口产品才能满足指标、性能需求。

  2、车载卫星传输设备,目前国内尚无成熟产品,各行业均采用进口产品。

  3、移动直播车内电视设备均为精密设备,对车体的减震性、密封性、通过性、可靠性均有较高要求,要适应复杂山地地形及高原气候条件,目前国内省会以上电视台均采用进口车体改装。

  4、上述技术设备属于国家鼓励进口技术。

  综上所述,该项目采购进口设备的原因阐述合理,理由充分;本次论证符合《成都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议该项目主要设备及车体采用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称

现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刘济

51010719610611****

高级工程师

广播电视技术

四川广播电视台

1330808****

刘明中

51010319560119****

高级工程师

广播电视技术

四川广播电视台

1380802****

张陈林

51010219610225****

高级工程师

广播电视技术

四川广播电视台

1367810****

曹阳

51010319601011****

高级工程师

广播电视技术

四川广播电视台

1300813****

杨建红

11010819700329****

律师

国际贸易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1398180****

 

 

 

 

 

 

 

  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10年9 月27日至2010年10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0月8日前携书面材料与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6020768

  成都电视台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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