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对“安徽省宁国市视频、语音监督系统设备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ZFCG-2009-01-062
二、采购单位:公安局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
包括:红外枪机;红外半球摄像机;嵌入式硬盘录像机;显示器;存储专用硬盘;机柜;软件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满足: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年审的独立法人;
3、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正式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加盖法人公章);
4、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六、延迟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及携带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安徽省宁国市宁城北路6号2010年8月26日前(工作时间)(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六、开标时间:2010年9月30日15时整。
联系人:丁一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城北路6号
电 话:0563-4110836
传 真:0563-4110839
电子邮件:ngzfcg@163.com
安徽省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