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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装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010-09-0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攀枝花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装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装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招标编号:
攀机管采2010175
公告日期:
2010年8月31日17时10分
 行政区划:
攀枝花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攀枝花市检察院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工程       采购单位:攀枝花市检察院
包的描述: 视频会议系统装修工程
该包技术指标:  
 报价人资格要求:
 已指定供应商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9月3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
 攀枝花市农行大厦十二楼招标大厅
 谈判日期:
 
 谈判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贾燕 0812—3338998
 其它内容:
 函

攀机管采〔2010〕552号

关于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装修
单一来源采购的函

四川省馨雅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攀枝花市检察院委托,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其所需的视频会议系统装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各单位向我中心报价。此次报价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的品目名称、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数量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资质证书。
2、整体装修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四川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常用技术标准与规范之机房及会议室建设标准。
3、提供装修方案总体设计、效果图、设计图,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4、装修中涉及的主要装修材料、主要设备、会议桌椅均应采用主流品牌、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项目中涉及的主要装修材料、设备、会议桌椅级辅助材料必须保证是原装正品,保证高质、稳定、可靠、耐用,符合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备注:谈判时须递交报价文件资料贰份(一正、一副,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其中包含单位介绍信原件壹份、单位授权证书原件壹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上诉材料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时提供齐全,供应商的资质由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审定,资料不全者视为资质审核不通过,采购单位对资质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采购方式
我中心将组织谈判小组(3人)于2010年9月3日9:30在攀枝花市农行大厦十二楼(人民街10号)招标大厅进行采购谈判。
三、签订合同
1、经过谈判产生结果后,贵公司按谈判规定的时间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依据采购函和谈判记录制定。
四、合同付款方式
采购方与供应商谈判时协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燕
联系电话:0812—3338998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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